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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拷问医疗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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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人民医院 南方日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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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寻甸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16-01-07

据报载,近日清远一男子送同事去市人民医院急症室就诊,因埋怨当值医生、护士处理伤者不及时,与医生及护士产生冲突。双方争吵中该男子顺手拿起急症室里十余斤重的除颤仪砸向护士后脑,致护士轻微脑震荡。目前该男子已被小市光明派出所行政拘留。

暴力伤人理当受到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更何况,是在医院这样救死扶伤的地方。为泄一己之愤在医院里公然行凶,本就有违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退一步讲,即便医院和医生有过失,也应通过正当的途径进行申诉,并使之获得相应的处理,比如吊销行医执业证书,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但无论哪一种处罚都不应由患者来执行,否则只能是两败俱伤。

近年来,医患关系愈加交恶,多是出自患者对医生诊治过程或治疗结果的不满,信息的不对称又让他们在知情权方面处于弱势,若是再没有合理的诉求渠道,就很可能让事情走向极端。极端的表现之一,就是冲破道德和法律的约束,转化为赤裸裸的暴力。只不过,这样的发泄,不仅于事无补,还会雪上加霜。

医院不仅是公共场所,还是一个救死扶伤、保证人民健康的特定公共场所,应该有一套更严密的法律保护。医疗体制当中存在着很多尚未破解的障碍,一些人把相当多的问题直接推到了医生的身上,医生于是成为医疗体制改革中的“替罪羊”,不少患者已经将矛头直接对准了医生。

去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公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意见》要求严厉打击殴打医务人员或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可是,对于医患矛盾,健全法治工作只能治标。医患矛盾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根治,医疗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个过程中,理性、建设性的力量无疑更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暴力伤医事件的直接原因是诊疗结果与患方期待落差大、医患沟通不到位、诊疗费用高、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而根本原因是社会矛盾积累过多、社会整体信任缺失、医疗资源供求矛盾突出。面对暴力杀医、伤医事件,全社会有必要形成这样的共识:对施暴行凶者严惩不贷,依法强力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的暴力行为,对暴力行为必须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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