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元-A2021165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度车辆加油、维修定点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玮元工程有限公司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对“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度车辆加油、维修定点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度车辆加油、维修定点服务
二、项目编号:玮元-A2021165
三、采购内容: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4.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4.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5 A包:供应商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汽车维修经营备案,在寻甸县辖区境内有固定的修理厂。
4.6 B包:若供应商为油品的生产单位的,则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生产油品的特许经营证;如供应商为油品的销售服务单位,则供应商须具有销售油品的特许经营批准证书,且须提供油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者与油品生产厂家签订的长期销售合作协议等其油品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须在寻甸县境内有所控股的加油站(点),且所有的控股的加油站(点)须具有履行合同和服务承诺所必需的人员、场地和相关设施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7本项目整体发包,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6.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为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寻甸县仁德镇新大街23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1247779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