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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扫黑除恶100问(三)

来源:

寻甸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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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寻甸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19-04-01

Q1:什么是“恶势力”?

A: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新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Q2: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A:根据《刑法》第294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Q3:“软暴力”如何界定?

A: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明确:“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理。”这里的“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就是软暴力。


Q4:什么是“套路贷”?

A:“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实,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Q5: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A: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


Q6: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主要指什么?

A: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Q7: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主要指什么?

A: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Q8: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主要指什么?

A: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Q9: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主要指什么?

A: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本质特征。

Q10:黑恶势力是如何发展演变的?

A:实践中,黑恶势力发展一般有一个演变过程: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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